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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手机不可磨灭的记忆:九十年代末触目惊心的阆中拆城之殇!-阆中民俗大杂烩

不可磨灭的记忆:九十年代末触目惊心的阆中拆城之殇!-阆中民俗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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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八十年代中期仍保留着2.6平方公里唐宋格局、明清风貌的古城,被国家文物局著名专家、副研究员郭旃誉为嘉陵江畔的明珠、古色古香的川北重镇、风韵十足的南方小城。时任阆中县委书记的李慎宽对阆中名城的申报工作十分重视郑智允,一方面集中了阆中当时在这方面的所有人才,负责文字和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另一方而把“保护古城,建设新区”的战略,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1983年开始,经过持续四年的艰苦奋战,阆中终于在1986年12月8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为当时中国六十二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一员,是四川众多县(市)中的唯一入选者。
但是,在辉煌的背后隐藏着难以言尽的艰辛。阆中古城能保留到现在的0.63平方公里,曾经历了硝烟弥漫而又曲折坎坷的历程。

拆与保之争
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也面临着严峻考验。1998年8月的一天上午,天气有些闷热。市上在绸厂俱乐部召开大会,邀请了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贾松青(浙江挂职干部),在会上大谈广元旧城改造的“经验”以及房地产开发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
又过了几天,市委、市政府在市委二楼会议室(原址在现在的东方广场内激情信箱,已拆除)召开市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市政府的一位副市长介绍了他们们一行到广元考察拆旧城建新城的意义、步骤和作法。会上形成了“拆”与“保”之争。在主拆派看来“这些古街、古院大多是危房”,“保护它们就是保护落后”,“保护它们们有碍于现代人的生活”,而在主保派看来这些古街古院是先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应好好好保护它们,危房还可以去维修,主要看它的历史价值。如果失去它们包美美,就失去了名城的历史风采和旅游魅力。
最终还是主拆派占了上风。
拆古城文件出台之后
1998年9月3日,阆中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内环线拓宽改造的通知》(1998·67号文件)。该文件规定要拆除17条古街,并对开发商有六条优惠政策。被拆除的古街全是古城核心保护区,其中包括内东街、武庙街、北街、盐市口街、状元街、学道街、净圣庵街、南街、米粮市街、双栅子街、白花庵街、良牧街、锦屏街、西街、田家巷、崔家巷和火药局街等。如果这些古街被拆除,无疑是在古城核心区“中心开花”,“开膛破肚”,那么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也就名存实亡。
市人大获悉市政府的67号文件后,紧急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对策,一些委员在会上惊呼:“阆中古城危矣!”于是,一方面由我和联系城建的副主任及相关工委主任,分别找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应立即停止内环线改造的理由;另一方面又组织城区的部分市人民代表,对古城先后进行过两次视察和一次执法检查,市政协也组织委员进行过视察。这样一来,内环线的改造暂时搁置下来,庞青云但争论仍在继续。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刚走到市卫生局门前,市委的一位常委拦住我的去路,带着责备的口气说:“你太固执了,你在一些会上口口声声说要保护那些破破烂烂的房子(古街、古院),有啥意思嘛!”我理直气壮地回答他:“阆中古城是国务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要拆至少也得经过国家建设部、文化部批准!”他当时还想争辩,我没理他,他只好没趣地走开了。
像这样的时光一直持续了半年时间,突然有一天情况发生了变化。1999年3月24日晚上9点左右,市规划局局长姜请林给我打来电话称:“内环线改造马上就要动工,内东街已拆除了一间房子,如果再不制止,古城就不存在了!”第二天一早,我匆忙赶往古城,路见轰隆隆的推土机正向古城进发,一些古街的入口处贴起了市建委关于内环线改造的告示,一些居民的墙壁上,门板上到处写的是建筑公司的“拆”或“拆除”字样。街上人声嘈杂,吆喝声、叫骂声不绝于耳。在南街,我遇到了初中语文老师杨华荣,他家就住在当时内环线即将改造的白花庵街。他得了直肠癌,看见我哭得不得了。因为,他的家属是“农转非”,从双庙乡下迁进城里的,用两万元买了三十平方米的青瓦房。这次开发商喊他签合同,说如果要住新房就还要补五万元!说到这里已是泪流满面,他说他得了癌症又要喊补那么多钱,怎么拿得出来?
我对老师的处境深表同情,安慰了几句,就急忙赶到市人大办公室,拨通了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的电话,建议他们:“应刀下留情,立即停止古城拆迁开发。”这位副市长却说:“市政府的67号文件已出台这么久了,并且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如果毁约市政府怎么赔得起呢?”于是我放下电话,又去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办公室,还未等我开口他就向我解释说:“内环线的改造再不能拖了,对这件事南充市委苟中春书记也同意,因为老街太破旧了,上面来人开车到状元楼宾馆(旧址在现在的道台衙门内,已拆除)既不方便,又影响我们形象建瓯一中,你老人家要积极支持哟!”我把随身带的《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有关阆中的表述念给他听,还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第8条、第9条、第11条复印件交给他看。同时,还据理力争说明保护古城的重要性,拆毁古城的危害性。他当时并没有直接答复我的问题,但态度和善,若有所思。
当天下午,我又先后给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会员、建设部城乡建设司司长王景惠,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会员罗哲文(四川宜宾人)及我市的一些老领导市委原副书记兼市政协原主席何廷祥,市政协原主席蒋长富,市人大原副主任杨林由,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建委原主任周友德等打了电话,请他们也出面做工作呼吁停止拆古城的错误行为。同时,还派出有关工委和部分街道办事处的市人大代表,去做开发商的工作说服他们不要盲目拆除古街、古院。

内环线改造得到遏制
1999年3月27日上午,雨过天晴,春光明媚。市委书记蒋辅义主持城建、交通现场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人大主任王明奎、副主任赵永生,市长梁正勤、常务副市长胥仕勋、副市长周嘉陵、陈正广,市政协副主席李品先,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益元,市建委主任赵映龙、副主任牛徳强、周瑞远,市规划局局长姜清林、副局长赵平,市国土局局长彭明龙、副局长王强林,市交通局局长庞登科等。大家在经过实地察看后,于十点左右来到盐市口街和内东街交界处的状元牌坊前,蒋书记站在瓦屋下的台阶上就内环线的改造问题发表了三点意见:“一是停止内环线的拓宽改造工程。其理由是市委、市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及专家教授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把“保护古城、建设新区”作为我市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内环线盐市口、四牌楼,北街都是古城区,为不损害历史名城形象停止该段拓宽改造是正确的选择。市建委要于今日下午发出停止内环线改造工程的通告,并向社会各界作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三是继续拓宽改造古城区的几个瓶颈地段…”会后,出台了市委会议纪要《关于城建,交通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即:阆委纪(1999)6号文件)随身桃源空间。
《纪要》留下的隐患
这次市委现场办公会议后,古城核心区的十七条古街虽然幸免于难,但遗憾的是这个市委会议纪要的第2条却称:“要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由市建委给开发商算好账,今后在城区其它地方开发时优先考虑开发要求,并用优惠政策给子补偿”,第3条又称:“停止内环线改造后,古城区的几个瓶颈地段仍继续拓宽改造”。这两条无疑为下一步大规模拆除古城核心区的其它古街、古院大开了方便之门,并留下了深深的隐忠、埋下了大大的一个伏笔。
1999年8月3日至17日,市委、市政府派出市人大主任王明奎、市政协主席郭历权、市政协主席黄河基、市规划局局长姜清林和市建委主任周瑞远等同志到云南丽江.、大理学习考察古城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经验。
十多天后,当考察组回到阆中却发现建于唐代贞观年间的迎恩街被拆除了,与之相连的一元街、二元街、三元街、四元街也正在拆除。面对这种情况,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但考察组仍然写出了云南之行的考察报告,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阆中名城保护及世界文化遺产申报委员会”,建议市人大仿效丽江制定《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暂行办法》。
9月25日,阆中市第13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暂行办法》与《阆中市文物保护暂行办法》。但是由于阆中是县级市,市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因此出台的这两个暂行办法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却不具有法律法规的效力和强制力,对行政行为、领导行为、市民行为没有多少约束力,从而使古城保护显得苍白无力。
在这期间,尽管市人大常委会又进行过多次视察和执法检査,并派出法工委主任曹顺宗、副主任张健,教科文卫主任李晓君、副主任侯宏志,财经工委主任李效、副主任赵友及黄鹏等干部,不定期“巡城”到处“灭火”,监督这两个办法的执行却受到了重重阻力,并未取得顶期效果。
自1999年3月到2001年3月的两年时间中,是阆中古城遭受“蚕食”并“缩水”的最惨烈时期。在“拓宽古城瓶颈改造”的号令下,房地产开发商首先对古城核心保护区的几个所谓“瓶颈”地段的古街、古院进行“蚕食”。其中包括东门口的太平寺街、郎家拐街及内东街东段、大东街北段、盐市口街东半边;北门口的古莲池街及北街北段;嘉陵江一桥头的大步坎街及万寿官街东段、和家巷街东半边。拆除后的“瓶颈”不但未拓宽反而显得更加狭窄、拥挤,这些钢筋水泥垒起的庞然大物,将这些地段的古街切得支离破碎,与雕梁画栋的古宅极不协调。

紧接着孙艺兴,又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对二十八条古街及其古院拆除后全部用于房地产开发,还美其名“是给开发商予以经济补偿”。被拆除的古街包括三陈街、天上宮街、东坛井街、寿山寺街、临济堂街、毛家巷街、白果树街、礼拜寺正街、礼拜寺横街、东街小巷街、草堂寺街、镇江寺街、下沙河街、禹王街(包括禹王宫)、观音路街、文昌宫街、杨天井街、关王庙街、太清宫街、通济渠街、左营街、合壁井街、官菜园街、北门井街、马王庙街、油柿井街、寓思园街、天马寺街等我会很诚实。
尤其可惜的是,作为阆中古城的经典老街一一三陈街(因北宋谏议大夫陈省华住在那里,他的三个儿子中出了两状元一进士,人称“三陈”),一条享誉盛名的古老街道也被拆毁了,取而代之的是高高的商品房。位于三陈街的孙家大院,据专家考证,是全国仅存的唯一一座采用多字型修建的古名居院落,从高处往下看能清楚地看到房屋排列成多字,寓意多子多福,与之相连的李家大院、张家大院,直通嘉陵江水滴手机,这对于宋代以来的文化及百姓生活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可惜,这些让人叹为观止的古民居院落却永远消失了。
位于阆中城东的东风中学,是一所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古老学堂,校址原名“古治平院”(又称东园),因建于北宋治平年间而得名。就是这样一座具有近千年历史,被北宋著名诗人、画家文同咏以“东园十景”,清代又易名为“锦屏书院”华晨宇大龄粉,在川北乃至四川仅存的、占地59900多平方米的規模十分宏大、壮观的棋盘式古建筑群,也在这次大拆大建中,淹没在钢筋水泥丛林之中。此时此刻,我想起了一位名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当拥有的时候不感到珍贵,当失去的时候才感到可惜!”作为我曾经就读的这所如诗如画、古朴典雅的母校,却被人为地破坏和拆了。
东风中学老校舍
蜿蜒在嘉陵江边绿树从中、由北至西向南再间东、由青石条砌成的河堤,那是中古代的防洪工程。国家著名水利考古专家王仁湘亲临实地考察后,十分惊奇地赞叹道:“像这种既能防、又能分水、还能代替码头的多功能弧形“鱼翅”防洪堤,在全国绝无仅有,是研究阆中古城变迁的“活化石””。然而,这一国之宝贝也毁于一旦。其中,清道台黎学锦主政修建的西门濠那一段(大约两公里长),含三处“鱼翅”码头,也在那期间的大拆大建中毁掉了,只有明代知府周道直始建、清同治年间加固的王家嘴“鱼翅”码头尚存,上面的一处“鱼翅”码头被埋,另一处“鱼翅”码头及数百米古代青石砌成的防洪堤,也岌岌可危!
古河堤旧照
2001年3月15日,应阆中邀请,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建设部城乡建设司司长王景惠,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罗哲文,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朱自轩,建设部城市规划处处长孙安军等,从北京乘飞机飞到成都后,又是日夜兼程赶到阆中。3月16日上午,王景惠一行顾不得休息就急急忙忙前往古城察看,他们发现许多古街、古院不存在了,代之而起的是“石尸”般的高楼。于是,边看边批评,连声说这是愧对祖宗,是败家子行为。当天下午,市上在金龙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专家咨询会天生恶相,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场气氛显得有些尴尬,专家们紧绷着脸,在听了市规划局《关于阆中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情况汇报》后,专家们一个接着一个发言,对阆中近年来大肆拆毁古城的行为痛心疾首,感到非常气愤,批评的言辞之尖锐、之激烈,异乎寻常。一场本该愉快的专家咨询会,最后弄得不欢而散,气得几位专家连晚饭都谢绝吃,就连夜离开了阆中。
专家走后,阆中古街、古院的拆除工作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最典型的是明清时期县文庙所在的火药局街,是一条历史十分悠久,文化沉淀十分丰厚的古老街道,那里的木结构连片青瓦屋面院落,错落有致、古色古香。然而,却被川北房地产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拆除了五十三户(共4100平方米),仅存的八号何梦久、何长今的明代两进四合院(219平方米),要求保护,坚持不拆,却被市建设局于2002年5月月15日以“钉子户”挡道为由,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法院执行“强拆”还要目标督查办“督办”。市人大接到何家关于“保护明代古院何罪之有”的申诉后,经过调查研究解小东,一面是口头答复“那里属于古城核心保护区,拆了是错误的,未拆的必须保留”,一面则由川北房地产公司那位“罗老板”跑到人大不依不饶,甚至还拿出已经废止的市政府〔1998]67号文件要求“讨回公道”,还蛮横的要求“人大应赔偿因‘钉子户’何家不拆造成的延误费”,于是,人大只好以阆人(2002)7号文件,给市委写了专题调査报告,才使何家大院得到了保护。可是,法院后来又在这个院子的大门上贴了封条,不知是何原因?
又比如:阆水路南段(西起双栅子街口,东到嘉陵江一桥)既是古城核心保护区最重要的一段,又是展示古城风貌最完整的一段。这一段最能体现唐代诗人杜甫“阆中盛事可场断,阆州城南天下稀”和宋代诗人陆游“城中飞阁连危亭,处处宣窗临锦屏”的诗歌意境。为保护这一段,尽管市规划设计院写报告,请求停止改造的理由充分,并编制了《阆中市阆水路华光楼段古城保护修建性详规》,结果不但未被采納反而免去了马仕跃的院长职务。接下来便是这一段的高家坎街、皮房街、下沙河街等地段的临江古院与水相亲的众多吊脚楼被全部拆除,华光楼、棉花巷下面最能体现古代商贸价值的两处宏伟壮观的水码头也被毁掉了,代之而起的是狭窄的车道和钢筋水泥建筑。
八十年代的阆中南门河坝
省人大为间中古城保护立法
2002年秋天,任晓春出任阆中市委书记,并于2003年3月当选为阆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从此,阆中古城保护立法进入快车道。同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胥仕勋、何元福前往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向副秘书长扬文汇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古城立法的诉求。9月10日,南充市人大常委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请求立法保护阆中古城的报告。11月,省人大成立间中古城保护条例起草小组,徐学元任组长,赵肖东任副组长,组员有肖苹、吴泓、卿泳、康文晋、何洪安、赵学宽、何元福、曹顺宗等。
2004年2月27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决定由主任会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30日,四川省第10届人大常委会等十七次会议通过《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阆中古城的保护产生重大作用。在法制的强制保护下,阆中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必定真正成为中国风水文化古城观光旅游目的地,成为川东北旅游环线、蜀汉三国文化和红色文化旅游线的重要支撑点。
原文标题:《保护古城不可磨灭的记忆!》(作者曾任市人大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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